《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4-03-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根据《四川省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川教函〔2023〕286号)要求,全面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构建更加科学的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艺术素质测评、艺术教育评价体系,不断提升学校美育水平。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广泛征求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意见的基础之上,制定了《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24年3月15日-2023年4月13日(30日)
二、公示意见建议反馈
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邮件或电话反馈至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2-3337524,邮箱:twy3337524@126.com。
附件:《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
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根据《四川省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川教函〔2023〕286号)要求,全面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构建更加科学的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艺术素质测评、艺术教育评价体系,不断提升学校美育水平。结合攀枝花实际,制定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从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从初二年级开展艺术素质测评预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初三年级的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与艺术技能测试成绩计入考试成绩。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艺术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成绩全部计入考试成绩。
二、测试内容及分值设置
(一)测试内容。
1.艺术素质测试内容。内容依据《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和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确定,围绕对应课程总目标及学段目标,根据课程内容要求、学业要求和学业质量标准,考查学生对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核心素养的掌握。
2.艺术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教材规定需要学生掌握的声乐、器乐、美术(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毛笔书法等内容中任选一项。声乐、器乐每年1月前抽签确定考试曲目,美术技能测试在每年1月前抽签确定考试范围(造型·表现、设计·应用抽考其中1项)。
具体测试方法在每年考试方案中明确。
(二)分值设置。
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占60%(音乐、美术知识合卷测评),初中三年艺术素质测评成绩每年各占20%;艺术技能测试成绩占40%。得分以等级的方式呈现,85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84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成绩运用
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学生,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2023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学生,达到合格等级的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不合格的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艺术特长生的,需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四、考试组织
(一)命题。考试由市级统一命题,各县(区)具体实施。
(二)考试方式和评价方式。
1.艺术技能测试。声乐、器乐每年1月前抽签确定考试曲目后,由学校组织初三学生在每年5月前登录指定测试平台系统进行测试;美术技能测试采用纸质方式进行,在每年1月前抽签确定考试范围后,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线下测试,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测试时间原则安排在每年4月下旬。
具体测试方法在每年考试方案中明确。
(三)关于免考、缓考和补考。因听障、视障等身体残疾不
能参加艺术素质测评或艺术技能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因重大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缓考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因外地转入等原因未开展艺术素质测评的学生可组织补考。
五、赋分方式
参加县(区)及以上由教育部门主办的比赛、展演等活动获得相应等次的,可申请对艺术技能进行直接赋分。申请赋分的学生应在初二、初三年级期间取得以下成绩中的一项:
参加国家级比赛的赋满分;
参加省级比赛(展演)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赋满分;
参加市级比赛(展演)获得一、二等奖的赋满分,获得三等奖的赋85分;
参加县(区)级比赛(展演)获得一等奖的赋85分;
参加市、县(区)级比赛(展演)每队每次只能确定参赛人数的50%的为赋分对象,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的所有参赛人员均可作为赋分对象;
申请赋分审核通过后,不再参加艺术技能项目的考试。
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指由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相关赛事(展演)。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把考试纳
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要求。实施方
案要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提前公布,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招考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加强对各县(区)考试的专项指导、督促与评估,制定考试考场建设标准,将考试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市招考委制定考试实施方案,明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规则。县(区)招考委、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负责审核免考、缓考和补考申请等。
(三)落实条件保障。各县(区)招考委、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不断加大学校美育投入,加强中小学校艺术师资配备;保障考试经费,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保证设施设备健全,网络通畅,为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要充分做好考试经费保障,加强工具研发、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等方面基础能力建设。
(四)严格考试纪律。各县(区)要严格遵守考务工作有关要求,严肃考试纪律,加强对学校考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杜绝不良风气,对考试中违规、违纪的行为严肃处理。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取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美术技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2.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书法技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3.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声乐演奏测试评分标准.docx
4.攀枝花市初中艺术类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器乐演奏测试评分标准.docx
发布:刘清瑞